《關於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醫療融合,推進“健康灣區”建設的提案》
提出人:致公黨廣東省委員會
內容:
近年來,粵港澳大灣區不斷推進“健康灣區”建設,醫療領域的跨境合作與交流亮點紛呈:“港澳藥械通”政策不斷擴面;香港“長者醫療券”內地使用;橫琴“澳門新街坊”衛生站啟用;境外醫療保險直付等。港深合作的香港大學深圳醫院走在了醫療合作的前列。深圳市政府依託港大深圳醫院牽頭制定了與國際接軌的醫院評審認定標準體系“國際醫院評審認證標準(中國)”,已有3家內地醫院和1家香港醫院通過認證。澳門居民可以在橫琴享受到趨同澳門的免費醫療服務。南沙建成港澳居民健康服務中心,為灣區生活的港澳居民提供直通香港的遠程會診、跨境轉診、互聯網診療和保險理賠直付等一站式醫療服務。
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到,推動電信、互聯網、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有序擴大開放。完善境外人員入境居住、醫療、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隨著港澳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生活和工作的人數增加,應進一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療融合發展,打造國際化的灣區醫療高地,滿足港澳居民及外籍在粵人士對高質量醫療服務的需求。
當前,粵港澳三地存在不同的醫療體制和法規,內地醫療機構運行模式、薪酬待遇等方面與港澳存在較大差異,阻礙了醫療資源的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粵港澳三地的醫療資訊系統尚未完全實現互聯互通,這也影響了醫療服務的效率和品質。
為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大灣區醫療融合,推進“健康灣區”建設,建議:
一、建立粵港澳醫療協同發展機制
一是由粵港澳三地政府、醫療機構和專家學者共同參與協商,借助三方各自優勢,統籌區域醫療發展規劃,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療系統的持續發展,提升大灣區醫療對外開放水準。二是建議推廣《國際醫院評審認證標準(中國)》(CIHA)的使用,爭取更多醫院參與評審認證,提升國內醫療技術在國際的影響力,逐步加大中國醫療優勢和話語權,在國際高端醫療市場爭得一席之地。三是建立健全醫療法律法規與倫理風險保障體系,完善港澳及外籍醫師在內地執業資格認定以及患者隱私保護、醫療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法律和倫理風險制度。
二、提升港澳居民在內地就醫行醫的便利性
一是建議協調香港特區政府逐步擴充“長者醫療券”定點醫療機構,拓展點對點的跨境醫療直通車服務,支持南沙等地納入跨境直通救護車計畫。二是拓寬實施“港澳藥械通”政策,優化引進已在港澳上市的、具有臨床先進性的藥物的審批,便利港澳人士的用藥習慣。三是支持粵港澳醫療機構加強交流合作和共建區域醫療聯合體探索開展檢驗結果互認和雙向轉診,及相關醫療數據的跨境運用。四是進一步吸引鼓勵符合條件的港澳人士辦醫行醫。通過優化精簡審批服務程式、縮短審批時限、完善人才配套服務、取消醫療機構執業相關前置條件等措施,進一步為港澳人才提供了就業及配套服務的支持。
三、拓展醫學領域人才的交流
推動香港科技大學在大灣區的醫學類專業招生。採取“委託培養”、“線上線下結合”等多種方式,實現港式服務醫療人才的培訓。借助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的優勢學科能力和影響力,加大對合作意向專科人員的儲備和培養,儘快實現本地人才提供“港式”服務的能力,使“港式”服務可及化。促進港澳人才集聚交流,推動粵港澳三地醫療人才協同發展,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四、加速粵港澳大灣區醫療高地和生物醫藥產業的發展
借助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申報綜合類國家醫學中心、廣東省中醫院申報中醫類國家醫學中心的契機,加速灣區醫療高地建設,提供急需的器官移植、腫瘤等高端醫療服務,支持細胞治療技術臨床應用的成本性收費,支持藥檢所開展細胞相關質檢工作,滿足國內外高價值人群的需求。加大中醫文化、治療手段的宣傳和普及推廣,依託港澳窗口把中醫傳統文化傳播到東南亞乃至世界。依託大灣區豐富的中醫醫療資源和旅遊資源,開發商務度假、慢性病療養、老年病療養和職業病療養等特色服務,打造“醫療+旅遊+康復+療養”的高端康復療養新模式。強化粵港澳醫藥產業在醫藥領域科研實驗、臨床應用、成果轉化、國際交流等多途徑的合作,形成與國際接軌的醫教研合作平臺,促進灣區生物醫藥產業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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