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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關於開展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物業及設施管理聯合會第一屆地產代理專業委員會 成員推薦報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 信息来源: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物業及設施管理聯合會

各單位會員、個人會員、相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物業及設施管理聯合會第一屆第四次理事會會議決議,為進一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活躍房地產市場,規範地產代理行業,提升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執業操守和服務水平,本會決定成立地產代理專業委員會,面向本會會員選聘專業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具體通知如下:

一、地產代理專業委員會構成及推薦方式

  地產代理專業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員15名。選聘採取單位會員推薦和個人會員報名,以及本會定向邀請相結合的方式,聯合會秘書處匯總後按聘用管理權限提交會長辦公會議討論,根據候選人的情況擇優選用。委員會委員均為兼職,不取酬。

二、地產代理專業委員會委員應符合如下基本要求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二)熱心物業及地產代理行業發展,熟悉地產代理服務領域的專業知識,具備一定的戰略規劃能力和行業發展大局觀;

(三)有良好的專業素質、職業操守、個人信譽,願意為粵港澳大灣區地產代理領域發展出謀劃策、提供資源、盡心盡力,無私奉獻;

(四)具備時間和精力參與大灣區地產代理專業委員會的工作。

三、地產代理專業委員會委員工作職責和任職條件

()工作職責

1.積極提升地產代理行業和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執業操守和服務水準,推廣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房地產銷售、購買與租賃的交易制度;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地產代理專業發展共融,促進委員單位之間以及委員單位與其他地產代理商、地產開發商、其他專業服務團體或機構之間的合作與溝通,協助委員單位拓展商機;

.接受委託,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地產代理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修訂、決策論證或執行,開展地產代理行業數據統計調查研究,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任職條件

1.地產代理企業負責人或從事地產代理專業領域的技術專家;

2.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一定的影響力;

3.積極參加粵港澳大灣區團體標準的制定、修訂,提出推進標準化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積極參與團體培訓、講座、論壇、展會等的各項活動,促進行業發展。

四、報名具體事項

()專業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的推薦或報名工作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1412時。請推薦單位和報名個人在截止日前將推薦報名表紙質版(見附件)填寫完畢後郵寄至本會秘書處,推薦表(word電子版)發至本會郵箱:

gbalianhehui@126.com,文檔和郵件標題統一設置為:推薦單位名稱+所推薦人姓名,或個人會員報名人姓名。

()推薦單位和個人須對推薦報名資訊的真實性負責。

()委員會委員名單將根據地域和企業性質進行綜合平衡。

五、聯繫方式

聯繫人:陳慧芸  電話:020-38863466

聯合會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86號四樓

 

附件: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物業及設施管理聯合會第一屆地產代理專業委員會成員推薦報名表

 

 

 

廣東省粵港澳大灣區物業及設施管理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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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代理推薦報名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