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動物業服務企業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意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6部門日前聯合印發意見,推動物業服務企業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
意見明確,要補齊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短板。居住小區內各類閒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設施以及政府所有的閒置房屋和設施,可交由物業服務企業用於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協商,將開發企業自持的房屋改造為養老服務用房。新建居住社區應按照相關政策和標準配套建設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對緩建、縮建、停建、不建養老服務設施的專案,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支援利用集體建設用地發展養老服務設施。加強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設計、施工、驗收、備案等環節的監督管理,保障設施建設達標。支援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增設無障礙通道、加裝電梯等設施適老化改造以及提供地面防滑、加裝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等居家社區適老化改造。
要推行“物業服務﹢養老服務”居家社區養老模式。養老服務營收實行單獨核算,支援養老服務品牌化連鎖化經營。同時,鼓勵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的物業服務企業建立養老服務專業人員隊伍,將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納入公租房或政策性租賃住房保障範圍。
要豐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內容。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開辦社區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因地制宜地開辦社區老年餐桌、社區課堂,支持設置老年人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租賃網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積極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養老服務體系。
要積極推進智慧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建設智慧養老資訊平臺,對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進行智慧化升級改造,配置健康管理、樓寓對講和應急回應等智慧設施,並大力推廣物聯網和遠端智慧安防監控技術。同時,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參與開發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智慧終端機、應用程式等,支援打造“互聯網﹢養老”模式,參與研發推廣智慧養老服務產品,推進人工智慧、虛擬實境、5G(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等新興技術在居家社區養老智慧產品中的應用。
要完善監督管理和激勵扶持措施。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和有關設施應符合相關標準及行業管理要求。要規範養老服務收費行為,拓寬養老服務融資管道,建立協同推進機制,將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納入養老服務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其中,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組織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