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關“支援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48條細化措施
一、促進大灣區要素便捷流動方面
(一)支持跨境科研物資自由流動。一是支援開展“跨境科研用物資正面清單”試點,助力南沙建設科研設備進出口公共服務平臺。二是支持試點生物醫藥研發用物品進口“白名單”制度,實行海關便利化通關管理模式。三是支持符合免稅資質的各類科技創新主體享受“十四五”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配合地方政府爭取政策支持拓展享惠主體範圍。四是複製推廣進境動物源性生物材料檢疫監管便利措施,對符合條件的進境動物源性生物材料壓縮進境隔離時限,允許指定隔離場使用證在有效期內多次使用,允許免於提供國外官方檢疫證書。五是對港澳科研機構因科研、測試、認證檢查所需的產品和樣品,憑市場監管部門出具《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加快驗放。
(二)便利粵港澳三地人員往來。一是對享受國家高層次留學人才和科技專家待遇的進出境科研人員及其行李物品給予通關便利。二是配合地方政府爭取遊艇自由行政策全面落地南沙。三是支持南沙客運港拓展航線,提升智慧通關水準。四是支持探索在南沙公立醫院開展跨境轉診合作。五是加強廣州海關與深圳、拱北等口岸海關的溝通聯繫、資訊共用,促進入境旅客便利高效通關。六是推進海關健康申報資訊納入廣東省“粵康碼”、香港“港康碼”轉碼範圍,實現資訊共用、結果互認、疫情聯防。
(三)促進口岸物流多維發展。一是在符合條件的港口深入推進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海運中轉集拼業務。擴大“灣區一港通”模式試點,實現南沙海港和珠江內河碼頭“兩港如一港”快速聯動。二是發揮海港、空港聯動優勢,優化粵港澳大灣區機場共用國際貨運中心(南沙)運作,支持貨物在南沙口岸“一站式”辦理通關查驗手續後便捷快速運至機場出口。三是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應用“跨境一鎖”,參與粵港澳跨境合作項目,促進三地物流便捷流動。四是支持南沙國際物流中心、國際通用碼頭、南沙港五期工程等建設,完善口岸配套查驗設施。五是依託南沙國際物流中心南區冷鏈項目,探索優化冷鏈監管模式,支援冷鏈加工、冷鏈保稅展示、冷鏈分撥等業態快速發展。六是支持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工程,做好供港澳食品基地和加工廠的源頭風險防控,開展供港澳農食產品的風險監測,配合做好三地間風險資訊通報。
(四)助力國際分撥中心融合發展。支援不同貿易方式的物流融合,助力南沙綜保區打造商品供應鏈管理平臺。支持優品分撥、工程塑料粒亞太分撥、美食美酒分撥、醫藥分撥等特色產業發展,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推動南沙建設集聚全品類、拓展多業態、輻射國內外的國際分撥中心。
(五)支持中歐班列快速發展。落實《海關支持中歐班列發展的措施》,支持南沙港南站開展中歐班列業務、拓展中歐班列線路,加強與內陸、內河、海運貿易通道對接,提升南沙港區集疏運和臨港產業發展水準。
二、支持重點專案建設方面
(一)支持跨境電商業務發展。優化跨境電商進出口商品退貨管理,深化跨境電商零售出口退貨“合包”措施運用,支援南沙符合條件的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退貨中心倉業務。加快出口海外倉企業備案,實施“一地備案,全國通用”,支援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出口海外倉業務發展。配合地方政府爭取在南沙開展港澳OTC藥品跨境電商進口試點政策。
(二)支持“保稅+”業務發展。一是支持飛機保稅租賃業務發展,助力南沙與港澳共建全球飛機租賃中心,配合地方政府積極爭取飛機融資租賃外幣交易政策落地南沙。二是支援依託綜保區開展農產品、化工、工業矽等大宗商品期貨保稅交割業務。三是支援綜保區內企業按照清單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的全球維修業務。四是支援企業享受國際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稅政策紅利,依託保稅倉庫開展保稅油供應國際航行船舶業務。支援符合條件的供應企業在廣東省範圍內開展保稅油直供業務。支持地方政府探索開展液化天然氣(LNG)加注業務。五是支援開展文物及文化藝術品保稅存儲、出區保稅展示等業務。
(三)助力汽車產業鏈發展。一是支持在南沙綜保區開展平行進口汽車符合性整改和保稅展示交易業務。綜合運用綜保區、出口監管倉等政策優勢,支持新能源汽車、智慧汽車等產業發展,對汽車整車及核心零配件實施便捷通關。二是推進新能源汽車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建設,説明國產汽車順利“出海”。三是落實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檢驗監管便利化措施,對未辦理“免辦CCC認證證明”的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可“先聲明後驗證”;對已辦理“CCC認證”的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採信“CCC認證證書”,原則上不再實施抽樣送檢。
三、支援建設中國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基地方面
(一)支援服務貿易發展。強化新型國際貿易樞紐功能,鼓勵大型企業集團在南沙設立區域總部或功能總部,支援大型設備、消費品等“走出去”。參與研究實施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支援南沙建立離岸貿易綜合服務平臺,試點開展離岸資料服務,培育發展數位經濟。
(二)支援南沙高品質實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RCEP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支援南沙高品質實施RCEP,有助於企業進一步享惠發展。一是推動南沙高品質實施RCEP中涉及海關領域相關條款,助力區內企業充分享受RCEP政策紅利。二是落實總署部署,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等國際高水準自貿協定規則,加大壓力測試力度。
(三)支援構建綜合服務體系。一是率先在南沙口岸試點優化出口監管流程改革。二是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精准服務能力建設,推動建設技術性貿易措施粵港澳大灣區研究評議基地。加強主要交易夥伴、重點產業、關鍵准入要求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力度,強化技術性貿易措施的預警和評議關注。三是支援全球品質溯源體系在南沙口岸的試點應用。
(四)積極服務國際交往新平臺。一是支援全球人道主義倉庫和樞紐建設運作,實行海關便利化通關管理模式。二是支援南沙探索舉辦“一帶一路”相關主題展會,以及國際金融論壇(IFF)全球年會等國際重要論壇、大型文體賽事等對外交流活動,保障人員、展覽品等暫時進出境貨物的高效監管和通關。三是強化中歐安智貿合作,根據中歐雙方合作實際需求,在保障資料安全的前提下,實現海關間資料交換和資訊共用,助力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暢通。
四、加強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方面
(一)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一是推進跨境貿易便利專項行動措施常態化,大力推廣應用進口貨物電子提貨單、設備交接單,推動實現全流程無紙化作業。積極配合落實啟運港退稅政策,配合相關部門擴大政策適用範圍。二是支持在南沙試點對農產品、食品以外的部分法檢商品檢驗實施採信。三是用足用好“優化船運進境散裝糧食檢疫審批流程”自貿創新舉措。在確保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有效管控病害傳入風險的前提下,附條件提離清單中的進境糧食經現場檢疫合格可實施附條件提離,支持24小時卸貨作業。四是支持地方政府創建國家級廣州(南沙)農業對外開放合作試驗區。強化進出口農產品企業資質的註冊登記和備案管理。支援農用機械設備進出口和預製菜產業高品質發展。五是將符合條件且已在港澳上市藥品中屬於特殊物品的,納入低風險管理,支援粵港澳大灣區急需藥品、醫療器械便利通關。六是在南沙推動優化衛生檢疫、植物檢疫、食品化妝品、大宗資源(石油化工)等海關實驗室佈局,提升口岸技術支撐保障能力。密切實驗室與現場作業銜接,對冷鏈、糧食、水果、危化品、大宗資源等商品,壓縮取樣送檢各環節時間,提高口岸通關效率。
(二)優化信用培育賦能企業發展。一是助推更多企業享受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通關便利,提升AEO信用培育、信用監管、信用服務水準,對“專精特新”、先進製造業、貿易新業態等相關領域重點企業開展信用培育,發揮示範作用。二是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深化海關與其他部門核查領域的聯合抽查,切實降低對企業生產運營的影響。
(三)深化“智慧海關”改革促進安全便利。一是踐行智慧海關、智慧邊境、智享聯通的“三智”理念,加強國際海關合作。完善海關行政審批網上辦理平臺,實現海關行政許可事項“線上辦理”和“一體通辦”。深化與“單一視窗”“數位廣東”等平臺對接合作,推進“智慧口岸”與“智慧海關”深度銜接。二是支援與港澳簽署食品安全資訊通報合作備忘錄,推動食品安全資訊資源分享。推動與香港電子證書合作安排落地,對內地供港禽肉、豬肉等肉類產品獸醫衛生證書實施電子證書資料傳輸。
(四)強化粵港澳三地智慧財產權保護執法合作。充分發揮南沙海關與南沙自貿區法院聯合設立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處中心功能,將司法調解等機制廣泛引入侵權糾紛產生初期,實現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處“一站式”處理,提前化解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減少權利人訴訟、倉儲等各項費用支出,便利權利人維權。 以上四方面48條措施是廣州海關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工作措施。下一步,廣州海關將按照海關總署工作部署,緊密對接各級地方政府,持續著眼廣州南沙長遠創新發展,強化監管優化服務,致力打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不斷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準,全力支持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建設高水準對外開放門戶,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更好發揮引領帶動作用。